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10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新萄京ag65609com-(天津)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广西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已有广西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
(一)请各广西重点实验室认真研究2022年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进一步凝练优势和特色,制定好2023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任务目标。
(二)请各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文件,规范日常运行管理,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开放力度,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切实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2023年度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相关内容。
(二)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格式。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突出科学合理布局。优先支持围绕九大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申报,不能与现有广西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重点实验室要与应用数学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各有侧重。学校二级学院(部)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家。
2.突出厅市共建。根据《厅市会商工作规则》(桂科政字〔2020〕60号),将重点支持已纳入科技厅-设区市的厅市会商议题的重点实验室申报和建设。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规划,精心研讨,积极开展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送科技处邮箱,以便学校组织审核论证。
(二)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论证意见,公示后择优推荐。
(三)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的实验室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平台科联系,电话:0773-3690930,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27日